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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基本任务
2021-02-24 14:55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987年全国边海防民兵工作会议之后,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是一支应付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拳头力量。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大中城市和边海防等重点地区组建的民兵应急分队已步入正轨化的建设轨道,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现代化、通信工具现代化,成为一支素质优良、动员快速、战斗力强的队伍。

    在加强民兵应急部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全国共组建对口专业分队近万个,编组民兵数百万人,在平时的生产建设、抢险救灾和军事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后备军的作用。